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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网吧血案”能否绝迹
苏州一网吧凌晨营业发生未成年人被砍事件家长认为网吧有不可推卸责任新闻快读凌晨,六个未成年人在一个网吧里“动”起了刀子,乱作一团,两个孩子被打,另一个孩子的手、脚被砍伤,网吧营业人员既没有打110也没有打120。这一事件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胥江路上一个叫三角洲的网吧里。被砍孩子的父亲,一怒之下将这家网吧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专门展开了对青少年上网问题的专项调查,发现问题很严重:受利益驱使,网吧老板不会阻止未成年人进入,对于未成年人在网吧里做些什么,网吧老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网吧里通常都是烟雾缭绕、噪音不断,不文明的话语不时在室内回响。
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
新法规定违规网吧将受严厉行政处罚
6月1日,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的实施,对小明的父亲赵水根来说,意义重大。因为,新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因为,他的未成年儿子就在一家网吧被砍伤,而他在三天前(5月28日),将这家网吧推上了被告席。
只因“瞪”了一眼手脚被砍伤
赵水根对回忆说,自己的儿子小明今年十七岁,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平时除了学习没什么业余爱好,就是喜欢上上网。2006年7月7日凌晨一时左右,小明在江苏省苏州市胥江路上一个叫三角洲的网吧里上网,为了按时回家,小明到隔壁包间向自己的同学赵晖打听时间,看到另外三个孩子对赵晖和其朋友冯强剑拔弩张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那迷惑的眼神被那三个孩子理解为“瞪了一眼”。莫名其妙中双方就发生了口角,很快冲突升级,其中一个叫张强的孩子持刀将小明的手脚砍伤。
据受理此案的苏州市沧浪区法院的法官介绍,当天凌晨张强伙同王伟、小飞去三角洲网吧,是向赵晖和冯强索要医药费的,因为赵晖和冯强打了他们的弟兄。赵晖和冯强不给,三人便开始“教训”殴打他们,最终索得三十元。这时,恰好小明进来问时间,血案随后就发生了。经法医鉴定,小明的损伤已构成轻伤害。
虽然最终张强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赵水根无法接受好端端的儿子落下残疾这个事实,他思前想后觉得,祸根在网吧。
网吧凌晨违规营业是否要担责
赵水根告诉,在这个案件中,行凶者、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而且当时在场的人告诉他,孩子们打架的时候,网吧里面的管理人员竟然不闻不问,还是边上的群众看见后才打120把受伤的小明送到医院的。赵水根认为,网吧的经营者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帮助都没有。而且在事情发生后,网吧也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
因痛恨网吧的“不作为”,赵水根跟网吧较起了真儿。他查阅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发现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八时到二十四时”。他认为,过了二十四时后,网吧就应该将门在里面插上,禁止有人再从外面进入。而小明被害却发生在凌晨一时,很显然网吧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营业时间。因此网吧对小明被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小明残疾了,张强被判刑入狱了,三角洲网吧却照常营业,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让赵水根忿忿不平:“我儿子在你这里消费时被砍残疾,你网吧必须赔偿!”
于是,在忙完了儿子的受伤案件后,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赵水根“没商量”地起诉了三角洲网吧,要求网吧和张强共同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七万元。他认为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形同虚设,网吧既然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就应该被依法关闭。
来源: 安徽市场报 作者:解正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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